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应急管理部与中国气象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旨在通过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的全方位措施,切实提升我国应对暴雨、台风、强对流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能力。
该《意见》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实现信息互通。通过健全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气象预警信息的实时共享。当地市级以上的应急管理部门在收到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后,将及时指导相关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确保防范应对措施的落实。
强调气象红色预警县域防范应对指导的重要性。对于已发布气象红色预警信息但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地市级以上的应急管理部门将进行及时提醒和督导,确保红色预警信息得到有效响应。
《意见》还规定要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在组织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时,应将气象预警纳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在收到气象红色预警信息后,应急管理部门将第一时间报请本级党委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研判,提出强制性的“关、停”措施实施意见,并果断执行。
《意见》还提出了直达基层责任人的气象红色预警“叫应”机制。县级气象部门在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将通过电话报告给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并通过特定渠道提醒相关责任人。还要求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发布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应对能力。
《关于强化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的意见》的发布,为我国应对气象灾害提供了更加科学、高效、有力的指导。通过强化联动机制,优化信息发布规则,完善应急响应条件,将有效提升我国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