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肖像权案获赔 网友:我还是多学点儿法律学
娱乐园 2025-08-09 04:08www.sylatron.cn大明星网
近日,葛优肖像权案终于尘埃落定,葛优成功维权,获得了赔偿!时光荏苒,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葛优曾经因为艺龙网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未经授权使用他的肖像,特别是那个广为人知的“葛优瘫”形象而提起诉讼。
今天,我们要说的不是这段往事,而是另一起涉及葛优肖像权的案件。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在未经葛优授权的情况下,竟然在公众号的文章里发布照片进行宣传!这次不是使用表情包,而是直接使用了葛优的真实照片。
葛优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2万元。北京海淀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葛优对其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享有肖像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康力士公司未经葛优许可,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使用葛优的肖像图片,结合宣传文字,吸引公众关注、阅读,推介公司微信公众号及产品,显然具有商业性质。这种行为侵害了葛优的肖像权。
对于葛优主张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了康力士公司对葛优肖像的具体使用方式、范围、时间和影响,最终判令康力士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6000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2000元,总计8000元。
这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表示,侵犯葛优肖像权竟然只赔这么一点?要知道葛优的肖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还有网友担忧这是否会给人造成误导,认为侵犯肖像权的成本很低?甚至有人认为这是不是在欺负我们都不懂法律知识?关于葛优肖像权案获赔一事你怎么看呢?是否因此事而想要恶补法律知识呢?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无论身份地位如何,每个人的肖像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学习法律知识,学会维权,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的事情。企业也应注意在宣传中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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