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娜工作室等因买卖纠纷被起诉
近期,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与谢娜(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因络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原告范某以产品质量问题提出索赔,案号(2021)川7101民初4388号。据悉,谢娜曾是安琪酵母旗下产品的代言人。
据安琪酵母公司官网透露,谢娜作为“太阳女神”,于2019年正式加入安琪纽特大家庭,为安琪纽特酵母蛋白粉系列及益生菌系列代言。当时,安琪酵母对与谢娜的合作充满期待,希望通过她的影响力提升产品知名度。谢娜也表示,选择安琪纽特是因为其卓越的产品质量和口碑。
不久后便有消费者就产品问题提出质疑,进而引发了此次的诉讼。目前,本案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具体事实的处理将以法院生效裁判为准。针对此次纠纷,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罗开诚律师指出,此案涉及络买卖合同的纠纷,并且涉及到广告代言人责任问题。
中国庭审公开网显示,该案已于2021年11月8日开庭审理。庭审资料显示,原告范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出赔偿请求。被告除了安琪酵母,还包括谢娜旗下的工作室。庭审过程中,由于被告安琪酵母方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提起上诉,法院依法予以休庭。
值得注意的是,谢娜(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影视剧策划、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等。除了这家工作室,谢娜还在多家企业担任股东,拥有对11家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其涉及的行业包括服装销售、商务服务业等。
针对这一,罗开诚律师提醒,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如果因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他还强调,作为公众人物的谢娜,如果对产品不加以认真考察而盲目代言,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她及其工作室将和商家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查实代言人明知是虚假广告而故意代言,还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和法院的最终裁决,我们期待事实真相能够浮出水面。这也提醒公众人物在代言产品时应当更加谨慎,确保自己的公众责任和社会责任得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