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新闻速递:北京,3月22日,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站公布的一则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了《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这一规定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确保个人信息收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从而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对于个人信息的搜集行为,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权益。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各类应用程序的广泛普及,App超范围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逐渐凸显。一些App通过捆绑服务的方式要求用户授权个人信息,如果用户拒绝授权,则无法使用App的基本功能服务,这种变相强制用户授权的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并规范个人信息收集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了多个部门共同制定了此项《规定》。这份《规定》对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以及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的移动应用程序进行了详细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界定。明确规定了这些应用程序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的个人信息而拒绝其使用App的基本功能服务。相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了明确要求。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以及市场监管局(厅、委)需要指导并督促本地区App运营者切实遵循《规定》的要求。还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调查处理那些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切实保护公民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的发布无疑为用户在使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时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同时也为App运营者设定了更为明确的行为准则,有助于促进移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