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末年事件(云商代末年)
在商代的末期,历史舞台上出现了一个新的角色,那就是后赵。它的创始人是石勒,一个在北方崛起的游牧民族领袖。石勒于公元383年建立了后赵政权,标志着鲜卑族正式入主中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关于这个政权的建立过程及其背后的文化交融和冲突,至今仍能引起我们的深思。
深入探究其历史背景,我们发现后赵的建立并非偶然。在商代末年,随着北方游牧民族的崛起,中国的政治格局开始发生巨变。而在商代社会内部,都鄙邑落结构的分化与组合,以及商王对各地族群的统治方式,都为后赵的建立提供了土壤。尤其是商代的都鄙结构,王畿外的侯伯情况表现得尤为明显。甲骨文中的一些卜辞为我们揭示了当时侯伯都鄙的结构和统治方式。
在甲骨文资料及考古发掘的见证下,商代的王畿范围和四土侯伯内的都鄙邑落结构被揭示出来,它们都是由三大等级构成的。而通过对这些资料的解读,我们发现晚商王都内的族氏结构和族居特点具有独特之处。虽然王族和一些强宗大族可能是以宗族与家族相结合的结构组织起来的,但王都内其他不同族属的族人们最初大多是以家族的形式出现的。这一现象使得晚商王都的族居特点主要以家族为单元的大杂居小族居为主。这反映出王都内的地缘性即亲族组织的政治性较其他地方更为发达。商王的统治方式间接支配与直接支配相结合的特点也由此显现。甲骨文中的一些卜辞也为我们揭示了侯伯都鄙的结构和统治方式。对于甲骨文中的“族”字的理解,我们更倾向于将其理解为一种军事军队编制中的概念,而非完全的血缘组织概念。甲骨文中的“王族”等概念更多指的是一种亲属部队或军队组织而非血缘意义上的族群分类。这一理解对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商代社会结构和统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的都鄙邑落结构不仅涉及到一般的贵族居邑和普通村邑遗址的分布和结构方式问题,还涉及到商代国家体制及其统治方式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探讨和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商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以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
商古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不仅发现了许多重要的遗址和文物也为人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许多面貌和特点这些发现为我们研究商代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和信息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商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依据也为后世的历史研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和文化演变过程从而更好地认识当下社会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即通过深入研究历史来更好地理解现实并探索未来的可能性。深入解读甲骨文所揭示的商代侯伯方国的都鄙邑落结构,我们发现其展现了一种丰富的层级体系。在沚的边境,土方的征掠和方的侵扰,凸显了边境邑落的存在及其重要性。这些邑落以都邑为中心,分布在边境之地,形成了独特的侯伯封地内的都鄙结构。
位于中心的“都邑”,是侯伯方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相当于甲骨文中的“唐邑”、“望乘邑”等。这些都邑不仅是诸侯的领地,也是其政治权力的象征。例如,“唐邑”为唐侯领地的都邑,“邑”则是伯及其宗族所在地。这些中心性都邑与边鄙小邑构成了侯伯方国领地中的至少两级结构。
边鄙小邑,常常没有具体的邑名,仅以数字计量,如“十邑”、“二十邑”等。这些邑落多为村落小邑,受到中心都邑的支配。它们在一次被“伐”、“取”、“册”的行动中,竟达数十邑,说明了这些小邑在当时社会中的普遍存在。这些边鄙小邑在考古学遗址中也可以找到对应,如一些近亲家族所居之邑,它们可能构成了一个宗族的基层单位。
除了中心都邑和边鄙小邑,应该还存在中等规模的一级邑落,这些邑落多为中小贵族或宗族长所居住。它们介于都邑与边邑之间,或在边鄙群邑之中。这些宗邑虽然未必有明确的命名,但它们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柳邑”、“邑”等可能被命名为或有明确记录的邑落,便属于此类。它们反映了侯伯领地内的其他贵族及其族氏的居住情况。这些宗邑在地理位置上可能位于边鄙群邑的中心地位,管理着其下的边鄙小邑。在考古学遗址中,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类似的遗址,如湖北盘龙城等。这些遗址不仅展现了商朝时期侯伯方国的都鄙邑落结构,也揭示了当时的社会政权结构。这些遗址中的宫殿建筑、墓地、手工业作坊等,为我们理解当时的社会生活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商朝时期的侯伯方国都鄙邑落结构呈现出三级结构的特点:最高级是君侯所居住的中心性都邑;中级是其他贵族的宗邑;最低级则是边鄙小邑和贫穷家族所居住的普通村邑。这种都鄙邑落结构反映了商朝时期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生活状况。通过考古学的发掘和研究,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和文化内涵。江西清江吴城遗址,城垣长达2860米,城内占地61.3万平方米,是商代一个显著的都邑。城内布局井然有序,长廊式道路纵横交错,大型祭祀场所、建筑基址一应俱全。更令人瞩目的是,这里曾是制造几何印纹硬陶和原始瓷器的龙窑,以及铸造青铜武器、工具和礼器的作坊的所在地。将吴城商城出土的遗迹遗物与距其仅20公里的新干县大洋州发现的商代大墓相联系,确认了吴城商城作为商代方国的都邑地位。而盘龙城与吴城这两个地区,作为畿外侯伯的都邑,它们无疑是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和文化的中心。由于商代冶炼青铜器的原料,尤其是铜矿原料多来自江西瑞昌铜岭和湖北大冶铜绿山,因此有学者推测,盘龙城和吴城可能是商王国为控制当地铜矿等资源在长江中游地区设立的两个据点。
在山东青州,苏埠屯一号大墓引人瞩目。这座大墓规模巨大,拥有四条墓道,墓室面积达56平方米,殉葬犬达6条,殉人数更是多达48人。尽管苏埠屯遗址尚未发现城址,但大墓规格与殷墟王陵相当。从该遗址出土的“亚醜”族氏徽铭的大铜钺以及传世铜器中的“亚醜”铭记来看,亚醜最初可能是商王派到东土的武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展成为外在的诸侯,但在王朝仍兼任小臣之职。苏埠屯遗址也被视为诸侯一级的都邑遗址。
陕西西安的老牛坡遗址,有观点认为是崇国的所在地,也有观点其与商代在唐杜作大邑有关。从历史地理的角度来看,老牛坡遗址为崇国的可能性很大。尽管该遗址尚未发现城墙之类的遗存,但其作为商在西方与国都邑的所在地应无疑义。
四川广汉的三星堆遗址年代久远,城址使用期也较长。从其一、二号器物坑出土的大量青铜器、金器、玉器来看,这里在商代无疑是一处商方国的都邑。
至于晋南的东下冯商城、垣曲商城以及河南焦作的府城这类城址,它们距离商王都并不远。从年代上看,这些城邑遗址的主要使用期是早商时期。考虑到它们都在黄河以北,且可能不属于早商王畿的范围,因此应处于早商王畿边缘的外边,属于商的四土范围内的侯伯都邑。它们不仅是重要的军事屏障,还是水陆运输枢纽,尤其是东下冯商城和垣曲商城,它们还是将晋南的铜矿和盐运往偃师王都和郑州王都的重要中转站。
像山东济南的大辛庄遗址、桓台史家遗址以及河南辉县的孟庄遗址等商代遗址,这些都是畿外四土侯伯内的贵族居邑。济南大辛庄遗址分布着面积达3r万平方米的商文化遗存,还出土了贵族墓和非王卜辞,因此推测其为殷墟以外的贵族家族居地是合理的。桓台县史家遗址发掘出的龙山文化环壕聚落、商代祭祀遗迹和铸铭铜器等证据,表明这里曾是商王朝派出的武官戍守之地。而辉县孟庄在殷墟文化时期是畿内贵族的城邑。
这些遗址和城邑共同勾勒出了商代社会的复杂面貌,既有中央王朝的直接控制,也有地方贵族的力量存在。这些遗址不仅展现了商代文化的繁荣,也揭示了商代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在早商文化时期,辉县孟庄遗址虽然并未拥有城垣设施,但从其规模来看,它无疑是早商时期畿外中小贵族一级的居邑。这类遗址的存在,丰富了我们对早商文化时期社会结构的理解。
在商代的侯伯都邑和贵族居邑之外,考古发现中更多的是普通村邑。例如,山东平阴县的朱家桥殷代村落遗址,就是一个典型的普通村邑。通过对这个遗址的发掘,我们了解到殷代房屋的形状、大小、屋内出土的器物等信息。在村落的西部和西南部,还发现了殷代的小型墓葬。这些墓葬与村邑中的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为我们揭示了商代村落生活的真实面貌。
关于商王畿内的都鄙邑落结构,我们可以从甲骨文、金文和文献中得到一些线索。商王的都城,如小屯殷都,被称为“大邑商”、“王邑”等,显然在商代都鄙邑落结构中处于最高的等级。这些王都之外,王畿内的贵族和朝臣的居邑构成了第二等级。这些贵族有的与商王同姓,有的则是异姓,他们在王畿内拥有自己的居邑,这些居邑被称为贵族居邑。
综合甲骨金文和文献资料,我们可以将商王畿内的居邑等级划分为三个大的层次。最高一级的是商王所居住的王都,如小屯殷都;次一级的是畿内担任各类职官的贵族大臣的居邑;最基层的则是那些普通的村邑。在这些贵族居邑中,又可以细分为规模较大的大贵族居邑和规模较小的中小贵族居邑。
通过考古发现与文献资料的对比,我们可以确认,早商时期有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作为王都;中商有小双桥遗址;晚商则有洹北商城和小屯殷都。近年来,在安阳地区发现的贵族宗庙院落遗址、四合院式建筑基址群等,都可以看作是王都内贵族大臣的居址或宗邑。还有一些普通村落遗址,如最近在安阳殷墟孝民屯发掘出的平民聚落,它属于殷墟西部边缘地带即王都范围内的普通村邑。这些发现为我们理解商代社会结构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在对殷墟及其周边地区的考古调查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丰富而复杂的文化遗址群,这些遗址的分布和特征为我们揭示了商代晚期王畿地区的聚落结构和族群分布。以殷都殷墟为中心,调查范围向东西各约20公里,向南北各约10公里展开,总面积近800平方公里。通过历次调查结果的整合,我们发现了多个时期的邑落遗址。
其中,商文化殷墟时期的邑落遗址尤为丰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遗址并非均匀分布,而是与河流走向、地势高低等自然环境状态紧密相关。从宏观角度看,王畿的邑落结构呈现出三级态势,最高为王都,其次是贵族朝臣的居邑,最基层的为普通村邑。这些不同等级的居邑,既是身份地位的体现,也是上下垂直隶属关系的一种表现。
进入微观层面,商代都邑内的亲族组织形式与族氏结构也显得尤为复杂多样。在殷墟范围内,最有特征的区域为宫殿宗庙区与王陵区。王陵区是商王埋葬之地,也是王室祭祀先祖的公共场所,显示了其神圣性。而宫殿宗庙区则包含了多种遗迹,除了宫殿宗庙,还有制玉、铸铜等手工业作坊,以及大量的房屋建筑居址、墓葬等。
妇好墓、含有“子渔”、“侯”等铭文的墓葬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代都邑的族居特点和族氏结构。这些丰富的考古发现,结合相关的甲骨卜辞,为我们理解晚商王都的族居特点及其族氏结构提供了宝贵资料。
安阳殷都的聚落结构、族居特点和族氏结构都呈现出一种复杂多样的状态。这些遗址和发现不仅为我们理解商代晚期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和族群分布提供了重要线索,也为我们揭示了古代文明的丰富面貌。未来的研究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为我们揭示更多关于这一历史时期的信息和奥秘。宫殿宗庙区是殷商时期的一个重要区域,其内部不仅包含了王室成员的墓葬,如妇好墓,还有贵族墓葬,如编号为M54的显赫贵族墓葬。在此次考古发掘中,发现了商代夯土基址和灰坑多处,以及出土了青铜器等随葬品570余件,部分青铜礼器上刻有“亚长”族氏徽铭。这些发现揭示了宫殿宗庙区的多元构成,它不仅是王族生活与生产的场所,同时也是王室直接控制的制作玉器、铜器的手工业作坊所在地。这一区域呈现出一种集中与分散并存的特点,体现了王族的生活状态与族群的居住模式。
殷墟遗址中,除了宫殿区之外,其他遗迹往往呈现出居址与墓地或手工业作坊相互交织的特点。这种分散性与族居性的统一,使得晚商王都呈现出一种“大杂居小族居”的状态。具体而言,“小族居”指的是同一族群在较小的范围内以家族或宗族为单位聚居和族葬,而“大杂居”则反映了整个殷墟中许多异姓族人的杂居状态。这种居住模式在手工业作坊的分布上也得到了体现。
殷墟中的手工业作坊遗址众多,但其分布却十分分散。这些作坊往往与较小的族居形态联系在一起。例如,苗圃北地的铸铜作坊遗址附近就发现有多种族氏徽铭,说明这里的族居是由多个家族构成的。同样,殷墟西区孝民屯西南的第八墓区也被认为是同一族邑范围内的墓地。这些墓区和作坊遗址的出土物上刻有不同的族氏徽铭,进一步证明了这一地区的族居族葬形态。
这些手工业作坊遗址多数存续时间较长,如苗圃北地的作坊从殷墟一期晚段开始,一直延续到殷代末年。这种长时间的存续,结合族居的形式,表明这些作坊属于世工世族的一部分。《左传》中提到的殷遗民中的条氏、索氏等氏,应该就是这种世工世族的例证。由于家族或宗族的需求,这些家族在从事某种专门化的手工业的也兼营其他生产活动。
除了世工世族的手工业作坊遗址,殷墟还发现了其他族居族葬遗址。例如,白家坟遗址附近发现了集中的墓葬、夯土房基、窖穴、灰坑和水井等,表明这是一个重要的族邑。苗圃南地也发现了商代灰土层、灰坑和墓葬,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对殷墟居住模式的理解。这些遗址揭示了殷商时期复杂的族群结构和居住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在苗圃南地的M47、M58和M67墓葬中,出土了一种独特的族氏徽铭,数量稀少,仅在此地发现。这一发现表明,苗圃南地这片墓地是某一特定族氏的墓地,族徽的独一无二性突显了其特殊地位。
位于殷墟西南的郭庄村北,自1986至1987年发掘的殷代墓葬中,有九座墓出土了青铜礼器,并揭示了七种族氏徽铭,包括“羊”、“单”、“光”等。这些徽铭在梯家口村西、范家庄村南等地也有发现,显示这一区域至少是几个不同族氏的族葬地。
郭家庄,位于苗圃之东,自1982年至1992年发掘的商代墓葬中出土了多种族氏徽铭,如“亚址”、“亚胡址”等,表明郭家庄村也是多个族氏的族葬之地。
北徐家桥村北、刘家庄村北等地,是贵族族居地。在北徐家桥村北,不仅发掘出七十多座殷代墓葬,还发现了三座规模宏大的夯土房基。这一带所居族氏的地位与实力显著,其族众人口数量也相当可观。
刘家庄村北遗址发现了房基、窖穴等遗迹,以及带有“举父癸”三字铜礼器的墓葬。其中,“举”字徽铭在过往著录中多有记载,表明“举”在当时是一个盛大的族氏。
刘家庄村南发现的殷代墓葬及一处殷代夯土基址表明,这里可能是三个族氏的族葬族居之地。梯家口村西发现的灰层、灰坑等殷代文化遗迹,以及近三十座带有“羊箙”族氏徽铭的墓葬,说明这里是“羊箙”家族的族居族葬之地。
位于殷墟小屯村西南的东八里庄村东,近年来发现的商代道路、灰坑和墓葬中,有一件铜爵上铸有“”的族氏徽铭。这一发现说明“”族在殷墟的居住地不止一处。东八里庄村东的墓地只是其中一支家族的墓地。附近还发掘了一处晚商遗址,包括大型灰坑和商代贵族墓葬,应是当地贵族的居所。
位于殷墟西南的戚家庄村东遗址,自1982至1984年发现的殷代墓葬中,出土的铜器铭文显示这里曾是多个不同家族的族居族葬之地。其中,“宁箙”、“钺箙”等族氏徽铭的出现,说明这一带在殷商晚期人口稠密。
范家庄村南遗址发现的殷墓以及带有“光”字徽铭的铜器表明这里曾是“光”族的墓地。与郭家村北的“光”族墓地相比,这两处家族墓地可能有所联系。位于洹河南岸的后冈遗址的殷墓也按照族的形态有序分布,显示出王族也逐渐产生一些小分支的现象。
这些发现揭示了商代时期不同族氏的分布和墓地特征,为我们理解当时的社会结构和族群关系提供了宝贵的线索。殷墟,这个充满历史韵味的地方,展现了一幅独特的布局画卷。它以一个中心为基点,那就是宫殿宗庙区和王陵区。这个中心地位,在殷墟的布局中显得尤为突出。宫殿区内不仅有恢宏的宗庙宫殿,还融合了池苑水榭的设计,以满足王室生活的多方面需求。这些池苑水榭的布局并非规整地排列在宫室的北边,而是顺应了洹河的蜿蜒流淌,展现了殷人因地制宜的规划智慧。
在宫殿区和附近,王室和贵族墓葬的分布是殷墟布局的又一显著特点。例如,小屯村西北分布着妇好墓和其他带有铭文贵族墓,这些墓葬见证了王室和贵族的尊贵地位。而在殷墟,宫殿区既有宫室又有墓葬的这种布局也影响了贵族和族众。在殷墟,凡是有墓葬集聚的地方,往往也有居址的发现,甚至在同一遗址中集居址、墓葬和手工业作坊于一体。这形成了殷墟各个族的族居与族葬密不可分的特点。
由于居住是某种程度的聚族而居,因此墓葬也处于不同层次的聚族而葬状态。对于这聚族而居的形态,有学者称之为“殷墟‘大邑商’”中的“族邑”。这些聚族而居的族与族的居地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区划标志。实际上,殷墟的族居形态更像是在王权支配下的大杂居中的小族居。整个殷墟对于各个族而言是混杂的,但各个族在其小单元内则是聚居的。
由于武丁移都于洹南时紧临小屯一带的洹水而建,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再加上殷人聚族而居的特点,小屯宫殿区的布局与偃师商城等有所不同。这里的宫殿区没有明显的中轴线,也没有以纵横大道来区划城市的规划设计。大小道路很可能是依据需要和地形地貌修筑或形成的。
殷都有专门的王陵区,但一些王室成员如妇好并不埋在王陵区,而是埋在宫殿区。这表明殷墟的王陵区在埋殷王这个问题上有其特殊意义。王陵区不仅是埋葬和祭祀的场所,更是凝聚诸侯和臣民向心力的手段,同时也是灌输和强化王权意识、炫耀国力国威的场所。商代的王与王室其他成员,无论在世还是过世,其在国家中的作用与地位都有本质的差异。殷王不仅是世俗王权的执掌者,还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介;死后则成为商族的最高神之一。在卜辞中,对殷王举行的祭祀体现了其至高无上的地位。
殷墟的布局充满了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文化底蕴,展现了古代文明的智慧和魅力。殷王朝的独特统治形态与王陵文化
殷王所统治的世界,并非仅仅以王为中心的个人集权,而是体现了整个王国的集体意志。对先王的祭祀并非仅仅是商王室的事务,而是整个王国的重要仪式。在这样的背景下,王陵成为了集聚臣民参与国家祀典的公共场所。虽然在此进行的大量人牲祭祀可能看似专制君主的残暴行为,但从宗教需求的角度来看,这是为了加强先王的神力,满足祖神的需求,对整个王国而言是一种福音。将死去的王集中埋在一处,即我们今日所称的王陵区,并在此举行大型祭典,是殷王朝政教合一的神权政治的体现。而王室其他成员则按照族居族葬的习俗,被安置在宫殿区或其附近。
关于殷墟的族氏结构,它展现出了聚族而居、聚族而葬的特点。究竟是“宗族”式还是“家族”式的族居族葬形态,一直是学者们讨论的焦点。通过对殷墟墓地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同一墓区或某一“大群”并不一定是同一宗氏(宗族)的墓地。例如,殷墟西区第三墓区出土的族氏徽铭就多达15种,其中的丙国宗族在山西灵石旌介,而居住在殷墟的可能是丙国在商王朝为官者及其家族。我们很难将同一墓区的不同族氏徽铭归为同一宗族。这意味着同一宗族的人可以葬在不同的居址和墓地中。尽管每位论者在墓群与墓组之间的亲族组织划分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级别的划分,但大多数论者都在探讨由若干个同宗的家族构成某一宗族的问题。在考察过程中,我们发现如果将墓区的分群、分组与出土的族氏徽铭进行对比分析,会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殷墟的族氏结构。甲骨文中的“丙邑”记载也为我们提供了丙之本家不在殷墟的证据。殷王朝的宗教政治与王陵文化密切相关,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和文化遗产。在古老的卜辞中,我们见证了历史的痕迹。其中,“王令丙”和“妇丙来”的记录,不仅揭示了丙族与商王朝的深厚关系,还展示了丙族内部的婚姻状况及外来者的身份。关于丙国丙族在王朝为官的情形,更是引人深思。
再观第三墓区和第六墓区,二者相隔遥远,却分别出土了“中”族氏徽铭和“大中”族氏徽铭。这些复合型徽铭有的代表家族与宗族间的衍生和分支关系,有的则可能反映了短暂的联合。无论其确切含义如何,“中”与“大中”显然属于不同墓区的两个家族,它们或许属于同一宗族的分支,但无疑被分隔两地。
第四墓区的M1116与第八墓区的M271出土的“朿”族氏徽铭和“朿乙”族氏徽铭,也显示了同一宗族的不同家族被分隔在不同的墓区。这种情形在殷墟其他区域也有出现,如第七墓区的南北两区,相距仅百余米,却出现了同一宗族的不同家族徽铭。
与“宁”相关的族氏徽铭更是广泛分布于殷墟各处。从殷墟南区到西南区,再到西区,相距数公里的墓葬中都出现了带有“宁”字的徽铭。其中,“宁箙”的出现,表明某一家族因长期担任某种官职而形成了特定的徽铭。这也证明了即便属于同一宗族的不同家族,也可以因种种原因居住在殷墟的不同地方。
位于殷墟刘家庄南的M63出土的“息”铭铜器引人注目。与此河南罗山县蟒张乡天湖村的晚商墓地也发现了大量带有“息”字铭文的铜器。这表明息族在商朝有着重要地位,不仅与商王朝有婚姻关系,还有人在商王都为官。罗山天湖一带被认为是息族的本家,而殷都充其量也只是其一个家族而已。
作为“韋”(韦)族中的族氏徽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墓葬中都铸有韦族的徽记铭文。这些铭文表明,韦族中有在朝廷任官的家族,他们为官于朝,自然也就居住在殷墟。但这也说明虽为同一宗族,并都在朝廷为官,却可以埋葬或居住在殷墟的不同地方。这些实例充分证明卜辞中的每一地都是由多个族氏所族居的论断。尽管我们不能确定它们一定就是“宗氏”与“分族”的这种结构关系,但这并不排除有些遗址中的诸族氏虽聚为一地,相互之间实属不同的宗族的可能性。这些古老的文字与文物共同见证了商朝时期各族群的复杂关系和丰富多样的文化交融现象。在商代的历史长河中,我们观察到一种独特的亲族组织结构,那就是“宗氏”与“分族”的二级制度。这一结构在文献材料如《左传》定公四年以及殷墟的墓地材料中均有体现。从殷墟的墓葬分布和排列组合,我们可以清晰地划分出墓群与墓组,其中也不乏“宗氏”与“分族”的影子。这些证据同时也表明,同一宗族的家族在殷都中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居住并埋葬,这反映出殷都的贵族和族尹可能只是以家族的形式聚居。从理论上讲,商代存在“宗氏”与“分族”的宗族组织结构,但在晚商的殷都,实际情况更为复杂。
在晚商的殷都,既有以宗族形式进行族居族葬的,也有仅仅以家族形式进行族居族葬的。这说明晚商王都族居族葬的基本单元是家族而非家族之上的宗族。换言之,商的王族和一些强宗大族可能是以宗族与家族相结合的结构组织的,但王都内其他不同族属的族人们最初往往仅以家族的形式出现。这种现象反映出王都内的地缘性即亲族组织的政治性较其他地方更为发达,商代亲族组织的血缘关系也要为王权服务。这种族居特点与商代的都鄙结构紧密相连,都是商王统治方式的一部分。
关于商王的统治方式,我们可以从政区的划分来一窥究竟。商代的政区可以划分为内服与外服,即王畿与四土。商王对这两部分地区的管理和支配有所不同。对于四土范围内的侯伯方国,商王主要通过侯伯进行间接性的支配。而在王畿范围内,商王对各类居邑的支配则更为复杂。大多数情况下,商王可以支配到其家族或宗族长这一层面,但在一些特定地区,如滑县的“子韦”和新郑的“子郑”,商王的支配可能只能通过这些地区的望族进行,这是一种间接支配。
在考古发现方面,晚商时期的河南辉县孟庄商城可以视为王畿内贵族一级的城邑。对于这样的城邑,商王的支配应该是间接性的。卜辞中的“韦”族有自己的军队和农田,其领地由族长自行支配和管理。商王对其领地的支配在理念上可能有支配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只能通过族长进行间接性支配。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郑”或“子郑”的身上,其领地内的实际管理也是由子郑自己来完成的。商王的控制和影响主要体现在理念上的支配和在实际操作中的间接性调控。这些例子都反映出商代亲族组织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揭示了商王统治方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商代的亲族组织和政治结构是一个复杂而丰富的领域,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挖掘和研究。通过深入研究这些领域,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商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而更全面地揭示出商代的历史面貌。卜辞中记录了郑地向商王纳贡的情况,如“郑来三十”、“郑入二十”、“郑示十屯”等。从卜辞“庚寅卜,争贞子郑唯令”可知,子郑作为族长接受商王的调遣和命令,但商王并不能直接管理和支配郑地之民。商王对畿内诸侯领地的支配是通过其侯伯或族长进行的间接性支配。
在殷都范围内,商王可以直接支配到家族或宗族层面。居住在殷都的异姓贵族,大多是国族本家派往朝廷为官的。例如韦族和丙国,商王对其实行间接性支配,但对于那些在朝为官的家族成员,商王则实行直接统治。这一现象在丙国的铜器铭文中也得到了印证。
丙族在商王朝中担任重要职务,如“作册”。一些丙族首领接受商王的职官封号,为王服务,受王赏赐。对于远离殷都的丙国本家,商王实行间接统治;而对于居住在殷都任职的丙族某一家族,商王则实行直接支配。
最近发现的殷墟花园庄54号墓是一座显赫贵族墓,出土了大量青铜器、玉器、陶器等器物,其中大多有“亚长”二字铭文。墓主人被认为是兵权在握的显赫贵族,长伯的封地即为长。商王与长族有密切联系,常常卜问派遣官员往于长地,也有商王亲自行至长地的记录。根据卜辞和史料,长族原居于今山西长子县,而花园庄54号墓墓主是商王祖庚祖甲时期长族派遣到殷都并居于殷都、在朝为武官的大贵族。
卜辞中的“小臣醜”与山东青州苏埠屯出土的徽铭“亚醜”,以及卜辞中的“光”,都是畿外侯伯或服属国族在王朝为官者的例子。商王通过间接和直接的方式对这些族进行管理,以满足自身的统治需求。商王对光侯国族的支配力深远,不仅直接统治朝廷为官的家族,还通过殷墟居住的家族间接控制光侯这样的国族。这种支配力之所以能深入到家族宗族层面,原因在于这些家族宗族居住在王都的直接统辖范围内,形成了王都内小族居与大杂居的独特格局。晚商王都内的地缘性与亲族组织的政治性相较其他地方更为发达。
商代四土侯伯领地内的都鄙邑制结构与商王畿范围内的都鄙邑制结构呈现出一致性,它们都是三级都鄙结构,可以相互对照。例如,王都可与四土侯伯的都邑相对应,畿内贵族朝臣的居邑和宗邑与四土侯伯领地内的贵族居邑或宗邑相照应,畿内普通村邑与四土侯伯领地内的普通村邑相契合。这种一致性就像商代湖北盘龙城的都邑、宫殿形制结构与偃师商城、郑州商城商王都的形制结构一样,前者是后者的缩影。
这一缩影反映了商代中央王朝对四土侯伯的影响,也体现了当时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的发展程度。商王的统治范围及其对四土侯伯领地的支配方式,与权力的空间性限制密切相关。在空间居址的结构上,都鄙邑落模式适应了这样的统治要求。对于内服与外服即王畿与四土的支配方式显然不同,对于远距离的侯伯方国的支配主要是间接性的,而在王畿范围内则采取直接支配与间接支配相结合的方式。即使如此,商王的最强支配力也只限于王都及其附近。在王都及其附近,商王的直接支配可以达到家族层面,这使得安阳殷都呈现出大杂居中的小族居的基本单元是家族而非宗族。
在注释中提到的甲骨文中的“族”字,主要反映的是军事军队编制中的一种,并非主要表示血缘组织。商代以后,这种表示亲属部队的“族”逐渐地主要表示为血缘组织,并在“族军”的层面上将二者统一起来。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另文论述。商代的邑制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性质,而关于商代都邑邦鄙的研究也揭示了当时政治经济景观的某些特点。
在探寻古代文明的道路上,山东的考古发现犹如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历史的星空。从山东省博物馆发布的《山东益都苏埠屯第一号奴隶殉葬墓》开始,我们便踏上了一段探寻商代文化的旅程。每一份报告,如青州市苏埠屯商代墓地的发掘成果,都为我们揭示了古代生活的片段。殷之彞的《山东益都苏埠屯墓地和“亚醜”铜器》一文,如同开启了一扇通往古老世界的大门。
李学勤先生的《海外访古记》和《荡社、唐土与老牛坡遗址》为我们展现了古代文明的广阔与深邃。广汉三星堆遗址的发现,犹如古代文明的瑰宝,在考古学的舞台上熠熠生辉。当我们谈论中国早期国家的形成,不得不提及二里头和二里冈时期的中心和边缘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关于古代国家形成的重要话题。
济南市大辛庄商代居址与墓葬的发现,为我们揭示了商代生活的真实面貌。朱凤瀚和方辉的论文,为我们解读了大辛庄龟腹甲刻辞的奥秘。山东桓台史家遗址的发掘收获,让我们重新审视了古代文明的价值。王宇信的论文则让我们对史家出土的文物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辉县孟庄、山东平阴朱家桥殷代遗址等发现,如同珍珠般散落在历史的田野。陈梦家的《殷虚卜辞综述》为我们解读了甲骨文背后的秘密。李学勤的《释多君、多子》为我们揭示了古代社会的阶层结构。早商王都的研究,让我们对古代的政治中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商代隞都的探寻,让我们对郑州的古代历史有了全新的认识。
洹北商城花园庄东地商代遗存的认识,为我们揭示了商代文化的丰富内涵。中美洹河流域考古队的报告,为我们呈现了洹河流域的古代文明。从殷墟孝民屯的发掘到安阳殷墟的大型建筑基址的发现,每一处的发掘都是对古代文明的深入挖掘。
每一次的考古发现都如同一把钥匙,开启了一段历史的故事。这些故事,既有家族手工业的繁荣,也有古代城市的辉煌。这些发现,不仅丰富了我们对古代文明的认识,也让我们更加珍视对历史的传承。这些成果的背后,是无数考古学家的辛勤付出和智慧结晶。他们的工作,如同照亮历史迷雾的灯塔,让我们得以窥见古代文明的辉煌。
山东的考古发现是我们了解古代文明的重要窗口。每一次的发掘和研究,都是对历史的探索和敬畏。这些发现,不仅让我们对古代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让我们更加珍视和尊重自己的文化根源。深入探讨殷墟遗址:从发现到发掘的历程
石璋如在《小屯第一本·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乙编·殷墟建筑遗存》中详细记录了殷墟遗址的发现和发掘过程。从第329~34页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窥见这一古老文明的壮丽一角。殷墟,这个充满历史痕迹的地方,是中国古代“大邑商”的族邑,引发了无数考古学家的研究与猜想。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河南安阳市花园庄54号商代墓葬》中详细描述了安阳地区的商代墓葬情况。在《考古》杂志的2004年第1期中,读者可以感受到这片土地下蕴藏的丰富历史。而郑若葵在《殷墟“大邑商”族邑布局初探》中,对殷墟的族邑布局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我们揭示了古代“大邑商”的繁荣景象。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安阳工作队在殷墟西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墓葬发掘,这份《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岳洪彬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殷墟考古的新进展,为我们揭示了古代文明的神秘面纱。孟宪武的《安阳殷墟考古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对殷墟考古的全面视角。
在众多的研究中,我们看到了关于“举”字的不同解读。最初被隶定为“析子孙”,也有人将其隶定为“冀”,但最终被确定为“举”。这一字的变化,反映了考古学研究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同样,对于其他铭文的解读,学者们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在探讨殷墟墓葬的过程中,许多学者对其家族墓地进行了探讨和研究。葛英会、朱凤瀚等学者都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伊藤道治的《王权与祭祀》为我们揭示了古代祭祀与王权的关系,为我们理解古代文明提供了新视角。
殷墟遗址的发现与发掘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学者们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深入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古代文明的壮丽景象。从石璋如的记录到众多学者的研究论文,我们可以感受到这一文明的魅力和吸引力。每一个字、每一件文物背后都隐藏着一段历史的故事,等待我们去发掘和解读。在探索商代文明的浩瀚星河中,卜辞中的“帝”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星辰。学术界普遍认为,这“帝”是商代的最高神或至上神。笔者则持不同观点。认为这个“帝”比较特殊,可以说是殷人的至上神,但其特征尚不完全成熟,正处于向至高无上的神祇发展的路途之中。对此,我们可以参考王震中的《帝喾并非商之始祖》一文,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在殷墟的发掘过程中,众多学者通过不懈努力,为我们揭示了商代文明的诸多面貌。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发布的《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葛英会、朱凤瀚、唐际根等学者的研究,让我们对殷墟墓地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殷墟墓地的区域、组别、家族墓地等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
在研究商周家族形态时,朱凤瀚的《商周家族形态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资料。李伯谦、严治斌等学者在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理解商代文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探讨卜辞中的“奠”字时,学者们也提出了多种观点。裘锡圭在《说殷墟卜辞的“奠”――试论商人处置附属者的一种方法》一文中详细论述了“奠”的四种用法。连劭名、李学勤等学者也在相关领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商代文明的研究是一个持续深入的过程,众多学者通过不懈努力,为我们揭示了这一古老文明的诸多秘密。从卜辞中的“帝”到殷墟的发掘,再到商周家族形态的研究,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历史的韵味和学术的严谨。这些研究成果不仅让我们对商代文明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们探索人类文明的起源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够继续深入,为我们揭示更多关于商代文明的秘密。关于长子口墓,其实存在着一种颇为引人入胜的观点。该墓葬被认为是周初封于宋地的微子启的安息之地。对于这一观点,我们可以从王恩田的《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一文中窥见端倪,而这篇文章也为我们提供了更为详细的背景资料。
该墓葬的发现和研究一直是考古学界和历史学界的热点话题。其中,松丸道雄先生在其著作《河南鹿邑县长子口墓をめぐる诸問題——古文献と考古学との邂逅》中,详细探讨了关于长子口墓的诸多疑难问题,并成功将古文献与考古发现相结合,为我们揭示了更多关于这座墓葬的奥秘。这篇文章也为我们理解长子口墓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提供了宝贵的线索。
长子口墓位于河南鹿邑,这一地理位置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作为周初封地宋的一部分,这里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为我们展现了古代文明的繁荣景象。而长子口墓作为这一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墓葬,更是为我们揭示了古代社会的种种细节。这座墓葬所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无疑是无与伦比的。
关于长子口墓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有许多谜团等待我们去揭示。这座墓葬背后所隐藏的历史故事和文化内涵,让我们不禁为之惊叹。对于热爱历史和考古的人们来说,长子口墓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更为我们揭示了古代文明的辉煌和灿烂。希望未来有更多的学者投身于这一研究领域,为我们揭示更多关于长子口墓的奥秘。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