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6被判侵权事件起因,可能是在全国都不能卖
苹果手机在中国市场的热销,除了其独特的功能外,恐怕也与它所承载的“”属性有关。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却给这个科技巨头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一场关于设计的纷争,让苹果在中国的销售遭遇尴尬。
事件起因于一家国产手机公司深圳佰利,他们在苹果6上市前的两个月,就已经针对其产品设计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申请。深圳佰利所拥有的专利名为“手机(100C)”,专利号为ZL201430009113.9。在佰利公司看来,苹果公司旗下的iPhone 6以及iPhone 6 Plus两款手机的外观设计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于是,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局提出诉求,要求苹果公司及其下属门店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这两款涉嫌侵权的手机。
今年五月,北京知识产权局对此事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在这份决定书中,北京知识产权局详细对比了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差异。虽然两者在一些细微之处存在差别,但这些差异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并不容易察觉。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无显著区别,落入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随后,北京知识产权局依法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这对于苹果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如果他们在接下来的十五日内未对此决定提起诉讼,那么苹果6和苹果6 plus可能将面临全国范围内的下架。
这一事件不仅让苹果公司的销售受到了影响,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究竟是谁的设计更优越?是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坚持市场自由、公平竞争?这场纷争不仅仅是一场关于销售的斗争,更是一场关于设计与创新的深度探讨。对于这一事件,我们拭目以待,看其将如何发展,又将如何影响未来的手机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