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法律奇葩规定卖房之前须先向邻居询问
在北宋开宝初年,为了规范私人房地产交易,遏制恶性炒卖,朝廷制定了一项特别的法律。如果你想卖掉自己的房产,首先得向你的亲戚(缌服之内)询问。如果他们没有表现出购买意向,你还需要向左右的邻居征求意见。这一过程被称为“依账取问”。只有当你的亲戚和邻居都明确表示不愿购买,并且签字画押后,你才能将房产按市价出售。
生活在那个时代,如果你擅自出售私房,可能会引来衙役的责罚,甚至是一顿杖打。而对于买家来说,不仅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还可能面临入住后不得不按原价将房子转售给卖主的亲邻的风险。
这一规定在《水浒传》中也有体现。比如醉打蒋门神后,武松要求蒋去找的英雄豪杰来见证,当众训斥蒋并令其交割酒店。这其实是“亲邻法”的一个实例,说明在宋朝,不动产的产权交割受到邻居的影响。
这项“亲邻法”不仅涉及到卖房者的困扰,买者也需留意。如果你购买了房产但没有遵循“亲邻法”的流程,邻居们有权在一年内(后改为三年)向官府告状,要求以原价赎回。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如天灾导致亲邻逃荒,或者卖房者急需用钱且无法联系到亲邻,并且有见证人、买卖合同、缴税证明以及公章等证明,才会不予追究。
有趣的是,千年后的美国也出现了类似北宋“亲邻法”的法律,主要针对接受联邦支持的“廉租房”。在首都华盛顿,名为“租户购买机会”法(TOPA)的规定下,如果业主或开发商打算出售廉租楼,必须书面通知每一位租住户。租住户们在收到通知后,有权选择购买,并参与讨价还价。如果他们达成协议,则进入贷款解决阶段;如果他们不愿购买,业主或开发商才能全权处理。
显然,针对廉租房的TOPA法在招租和出售时都优先考虑了经济能力较弱的群体。当我们回望大宋的“亲邻法”,不禁让人联想到现代美国的TOPA法,二者在维护社区关系和保护弱势群体方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